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要求报考人员对其承诺事项作出合规说明。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达到取得证条件人员,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4)对不实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原标题: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cpta.com.cn/testQa/605.html
更多2020年浙江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浙江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网
更多相关推荐
执业药师报名: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